各分局, 各县(市)市场监管局:
贺兰山东麓葡萄酒2014年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020年入选中欧地理标志协定首批100个地理标志产品。为全面推进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规范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地理标志使用行为,提升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专项保护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时间
2023年6月8日至7月8日。
二、工作任务
(一)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促进运用专题研讨。联合自治区市场监管厅知识产权保护处、知识产权运用与促进处,宁夏大学新闻传媒学院开展“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地理标志保护专题研讨,引导市场主体规范使用专用标志、强化地理标志产品品牌打造,提升产品知名度。
(二)针对重点环节开展专项整治。专项行动期间,重点整治在生产活动中,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合法使用人未按相应标准、管理规范及相关使用管理规则组织生产,未规范使用地理标志行为;未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公告,在相同或类似产品上,擅自使用、假冒、伪造“贺兰山东麓葡萄酒”文字或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行为;使用与“贺兰山东麓葡萄酒”相近似、易导致消费者误解的名称文字或标志的行为;使用“贺兰山东麓葡萄酒”文字作为店名,易造成消费者误认误解的行为;使用“贺兰山东麓葡萄酒”文字作为企业字号的行为;转让、出让“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商品包装的行为;擅自制造、销售 “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专用标识的行为。
(三)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保护现场宣传。在第三届中国(宁夏)国际葡萄酒文化旅游博览会等各类展会设置知识产权维权服务台,开展地理标志保护相关宣传活动,拒绝“傍名牌搭便车”行为,提高消费者鉴别意识和维权能力。积极走访贺兰山东麓葡萄酒银川产区生产销售企业,精准对接企业需求、开展地理标志保护现场指导,提升企业品牌意识。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协同配合。各分局、各县(市)局要强化与公安、司法、综合执法等部门协同配合,加大与吴忠、中卫、石嘴山、固原知识产权部门信息互通,加强与外省市知识产权部门联系对接,及时发现违法行为、移交安源线索强化专项整治的行动效果。
(二)突出检查重点。各分局、各县(市)局要加大对生产企业、酒品专卖店、商超、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单位、餐厅等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力度,重点加强对国际国内知名度较高展会、博览会的巡查检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处罚、行政裁决以及行政调解等方式,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有效净化市场环境。
(三)加强培训宣传。各分局、各县(市)局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强对专项保护行动的新闻宣传报道,切实发挥媒体的宣传和监督功能,激发全社会公共关注、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要利用现场检查、调研走访等方式,对企业开展地理标志法律法规及政策宣讲,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四)注重信息报送。各分局、各县(市)局要及时总结发掘专项保护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高质量总结材料。同时,要及时梳理专项整治中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填写《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保护行动统计表》,总结及表格于10月10日前报送至市局知识产权科。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