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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市场监管局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提醒告诫会

时间:2020-01-23     

为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月23日上午在银川市市场监管局六楼会议室召开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提醒告诫会。三区药品零售企业,医疗器械批发、零售企业负责人、各分局分管药械、价格监管工作的领导和科室工作人员共计16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在约谈会上,陈明星副局长通报2起药店销售口罩价格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对药械经营单位进行告诫提醒,要求企业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严格规范市场价格行为,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张屏四级调研员针对近期检查中发现问题通报了药械质量安全情况,对药械的进货、验收、存储、销售等经营行为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要求各经营单位必须从正规渠道购进药品和医疗器械,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齐全,确保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合格安全有效。
   最后,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马少红针对近期银川市出现的口罩等防控医疗用品价格上涨和脱销现象,就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对企业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认清形势,加强行业自律意识、诚实守信。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从合法渠道购进药品和医疗器械。二落实明码标价,支持合理定价。各企业在疫情防控的紧要阶段,加强与供应商协调沟通,保证相关药品和医疗器械货源充足;要顾全大局,合理定价,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要做到七个“不得”,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有排除、限制竞争的价格垄断行为。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严把药械质量关,坚决杜绝假冒伪劣产品。在销售过程中,要如实宣传,不得夸大商品效果、以次充好,严禁制假售假。四是严格执法、严厉处罚,全力维护市场供应稳定。我局将对制售假冒伪劣、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行为严厉处罚,并将处罚结果通过媒体向市民群众公开并同时函告相关部门,实行联合惩戒,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在此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照“四个最严”,切实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价格秩序和销售行为,防止发生各类药械销售及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确保给市民群众最安全的用药用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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