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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公布银川市2019年消费举报投诉热点、银川市2019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银川市2019年 和新冠疫情期间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的通知

时间:2020-03-13     



银川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公布银川市2019年消费举报投诉热点、银川市2019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银川市2019

和新冠疫情期间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

为全面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银川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开展了2019年和新冠疫情防控期间举报投诉热点和典型案例征集活动。在各成员单位推选的基础上,经研究审核,确定“银川市2019年消费举报投诉热点”、“银川市2019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银川市2019年和新冠疫情期间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现予以公布。



附件:1.银川市2019年消费举报投诉热点

2.银川市2019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3.川市2019年和新冠疫情期间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银川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20312


附件1


银川市2019年消费举报投诉热点


【热点1】预付消费

预付卡消费涉及行业广、消费争议多,尤以美容美发、餐饮服务、健身、文化娱乐等领域居多。投诉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服务质量缩水、售卡后商家闭店失联、经营场所变更退费遭拒、预付卡使用受限等问题。

【热点2】食品餐饮

一年来,食品安全未发生系统性风险,随着人们生活水平逐年提高,对食品消费体验的关注程度和维权意识的显著提高。投诉主要涉及食品标签标识不清、预包装食品过期、餐食中混有异物等问题。

【热点3】房屋销售虚假宣传

要反映开发商或售楼经营主体在房屋销售过程中,通过宣传彩页、沙盘、平面媒体等方式,宣传的学区房、绿化面积、正门位置、公用设施等相关信息与交房时的实际情况不符。

【热点4】市场价格行为

价格方面的投诉事项主要包括经营性社会停车场超过规定标准收费、中小超市商店销售商品不明码标价、4S店销售汽车提供服务收费不明码标价、房地产价格及物业管理未按标准收费等价格问题。

【热点5】网络购物

大数据、“网络+”的广泛应用,越来越多的市民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商品,网络购物、网络订餐成为了人民消费服务的一项日常消费行为,对商家不履行约定时间发货亦不退货、外卖送餐不及时、团购不能使用等投诉递增。

【热点6】家具产品

主要涉及衣柜、沙发、餐桌、床等家具产品的售后三包、押金订金退还、物流费用承担;实物与样品的材质或做工不符,服务承诺履行存瑕疵;定制家具延迟交付、成品与定制要求不相符等。

【热点7】手机维修

手机在日常生活中,已成为人们不可缺少的通信工具,手机维修投诉主要集中在售后服务方面,商家不按照三包协议履行约定,三包期内多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商家推诿责任,不予退换。

【热点8】家用汽车

一是在销售环节,包括新车购置合格证提供、合同履行、定金退还等问题。二是在售后环节,包括质量问题、三包责任、续保押金不按约定退还、4S店维修服务及配件质量问题。

【热点9】物业管理

主要涉及小区卫生脏乱无人打扫,房顶、管道漏水未处理,暖气不热等问题。

【热点10】教育管理

主要涉及教育培训机构开班开课后,实际教师资质与背景介绍并不相符,课时随意更改,随意合并班级,消费者得不到预期的教育效果等问题。



附件2


银川市2019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案例1】商家违约跑路,商场先行赔付

201911日,消费者李先生在某家居广场缴纳45000元订购一套楼梯,商家多次以无货为由不予送货,后李先生发现经营户已经撤场。经银川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调解,该商场先行赔付消费者全部货款45000元。

【案例2】商家出售水泡车,失信违约要退换

201944日,杨先生在西夏区某二手车市场购买一辆汽车,商家承诺为无水泡并在协议中注明,后经4S店检测为水泡车,要求退款遭拒。经西夏区消费者协会调解,商家同意退还车款10万元或调换同等价位的车辆。

【案例3】二手家电出故障,三包期内照担责

20194月,消费者吴女士投诉,自己刚买来不到一个星期的二手电视机出现故障无法观看。灵武市消费者协会依据《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规定,经调解,店家退还全部货款970元。

【案例4】未成年人高消费,家长维权受保护

2019723日,市民杨女士反映:自己13岁的小孩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在一手机店两个月内先后购买了两部手机,共花费2050元。经灵武市消费者协会调解,商家为杨女士退款1600元。

【案例5】培训机构无资质,联合执法退学费

2019917日,贺兰县教育体育局接到投诉举报,某艺术教育学校无证经营、发布虚假广告。经调查,该培训机构无办学资质,贺兰县教育体育局与市场监管局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收缴违法所得7000余元,并督促退还学费。

【案例6】供热企业擅自涨价,监管部门责令退费

2019926日起,贺兰县市场监管局陆续接到辖区5家供热企业擅自涨价收取采暖费的投诉举报共计274件。贺兰县市场监管局联合住建局、发改局对5家供热企业集中进行约谈,责令供热企业恢复原价,退还多收的采暖费。

【案例7】销售过期食品,支付十倍赔偿

20191023日,消费者胡女士在某商家购价值135元一盒“北极贝”海鲜,后发现该商品已超过保质期两个月。经银川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调查处理,商家为消费者支付所购商品价款10倍的赔偿,共计1350元。并对该店进行立案查处。

【案例8】新品质量有问题,更换重计三包期

201910月,消费者肖先生在某家俱经销部购买梳妆台,使用时抽屉掉落,经过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经银川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调解,商家同意免费更换同规格同款式梳妆台或同价位其他款式梳妆台,“三包”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案例9】强行搭售不应该,依法维权有保障

2019115日,李先生预交2860元在西夏区某商家订购楼梯,商家要求李先生同时购买背景墙才能安装楼梯,李先生要求尽快安装楼梯或退款遭拒。经银川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核实调解,商家退款2860元。

【案例10】马桶漏水引纠纷,商家更换赔损失

20191030日,消费者姚女士在某商家购买一马桶,安装后漏水导致屋内被淹,经银川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调解,商家更换马桶并赔偿600元损失。



附件3


银川市2019年和新冠疫情期间

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案例1】宁夏新东方食用油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压榨胡麻油及净含量不合格的食用油案

宁夏新东方食用油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脂肪酸不符合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压榨胡麻油及净含量不合格的食用油。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给予没收不合格食用油445瓶、违法所得1.7768万元,罚款67.032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2】黄某某等制售假药案

黄某某等16人非法配制、加工、生产假中药,涉嫌生产销售假药,涉案金额高达1500余万元。其中15人已被银川市公安局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保卫分局执行逮捕并移送起诉。

【案例3】吴某某等侵犯商标专用权案

吴某某等3人利用假冒“茅台”“五粮液”“剑南春”等名牌高档白酒商标,将低端白酒伪造成名牌高档白酒销售,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3人均已被银川市公安局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保卫分局执行逮捕并移送起诉。

【案例4】王某某介绍、诱骗他人参加传销案

王某某介绍、诱骗他人参加传销。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给予没收违法款项2万元、黄金饰品129.4846g,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5】银川市银奥电梯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对电梯进行维保案

银川市银奥电梯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的规定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工作。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夏区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给予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6】宁夏泽军商贸有限公司跨省调入生猪产品违反相关规定未在销售地“点对点”提供有关资料备案登记案

宁夏泽军商贸有限公司在20196-7月,未按相关规定提供跨省调入销售的生猪及产品动物防疫活动有关资料。银川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给予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7】宁夏晶丝维湘绣销售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宁夏晶丝维湘绣销售有限公司利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罚款3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8】北京亿心宜行汽车技术开发服务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等三家公司不正当竞争案

京亿心宜行汽车技术开发服务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宁夏和胜昌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宁夏讯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代驾行业排挤竞争对手。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分别给予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9】银川市兴庆区(南)贺喜商行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案

银川市兴庆区(南)贺喜商行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给予没收侵权商品并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10】银川创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房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案

银川创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明确标注价格销售在建商品房。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区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11】宁夏德琴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发布食用农产品广告使用与药品相混淆广告用语案

夏德琴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在网站发布食用农产品水果广告使用了与药品相混淆的广告用语。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给予罚款6688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12】王某、陈某某涉嫌销售伪劣产品案

202023日凌晨,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银川市公安局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保卫分局破获了王某、陈某某销售假冒伪劣口罩违法犯罪案件,现场查扣假冒“飘安”等品牌口罩5万余只,19万余只假冒伪劣口罩已销售,涉案金额达13万余元,自治区公安厅挂牌督办。35日,检察院已批准对王某、陈某某以“销售伪劣产品罪”予以逮捕。

【案例13】宁夏宏瑞丰商贸有限公司哄抬口罩价格案

疫情防控期间,宁夏宏瑞丰商贸有限公司在进货价未变的情况下,多次调高销售价格,分别加价1.5倍至5倍不等,售出多型号的3M口罩9000只。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给予罚款4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14】宁夏益民华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销售假冒口罩、哄抬价格案

宁夏益民华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疫情防控期间以高出进价203%的价格销售酒精消毒液4080瓶,销售假冒“飘安”牌口罩,构成了哄抬价格、销售假冒商品的违法行为。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给予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15】沈某某涉嫌销售假冒“飘安”牌口罩案

2020218日,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安部门查处了沈某某销售假冒口罩案。疫情发生后,沈某某从外地先后购进82400只假冒“飘安”牌口罩,销往吉林等地。目前,公安部门已对沈某某采取了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由永宁县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专案组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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