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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举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宣贯培训班

时间:2020-12-04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取代实施30年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12月1日—3日,银川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举办了五《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宣贯培训班,辖区6个县(市)市场监管局、分局化妆品、稽查、法制监管人员,基层所执法人员,市局相关科室,化妆品经营单位,美容机构宾馆负责人及从业人员近600余人参加了培训班。培训特邀宁夏药品安全技术查验中心赵德华主任现场授课。

培训班上,授课专家分别从《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出台的背景、意义、立法特点以及监管制度创新方面;从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管及法律责任方面;从化妆品标签应标注和禁止标注内容、化妆品经营者主体责任和义务等方面分别进行了深入分析和详细解读,五期培训班座无虚席,秩序良好,参训人员认真聆听,仔细记录,现场交流互动,专家答疑解惑,反响较好。为提升参训人员认知水平,培训现场发放试卷500份,现场答题现场收回,发放《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700余本、《宁夏回族自治区化妆品不良反映监测年度报告(2019年)》300余本、《化妆品知识宣传手册》700余册,达到培训预期效果。

通过培训,进一步明确了下一步工作重点:一是要将宣贯《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作为今后的一项重要工作去抓去落实,全市各级市场监管人员要按照“四个最严”标准和要求,全面把握《条例》内涵实质,依法行政,强化监管,规范化妆品经营行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促进化妆品行业健康发展;二是结合日常监管工作,继续推进《条例》的宣贯,逐步将宣贯工作引向深入,努力营造人人知《条例》、守《条例》、用《条例》的浓厚氛围,提升经营者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三是要求全市化妆品经营单位、美容机构宾馆要牢固树立化妆品安全责任意识,做好自查自纠工作,认真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诚信经营,共同推进化妆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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