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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品名称吸眼球,虚假宣传不可取

时间:2024-04-17     


明明使用的是普通羊肉,商家却写成盐池羊肉,误导消费者。近日,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分局执法人员在对某餐饮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其电子菜单内一“盐池羊肉”餐品,经查验进货票据,购进使用的羊肉并非盐池羊肉。

经查,该餐饮单位为吸引消费者,在使用普通羊肉的情况下,对外宣称其菜品为“盐池羊肉”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第八项相关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目前,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分局已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

近年来,部分商家为了逐利,使用一些与实际不符或引人误解的菜品诱导消费者进行消费的情况屡见不鲜,实际是以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应当予以严厉打击。在此,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经营者,经营过程中一定要做到诚信守法经营,依法依规宣传,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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