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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自治区整改措施清单》第十四项即《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银川市整改措施清单》第九项整改情况的公示(二)

时间:2020-09-10     

根据《银川市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银川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2019年验收销号工作方案》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

关于“一些整改任务进展缓慢。根据整改方案,银川市应于2017年底前建成大型全封闭配煤中心,但截至‘回头看’进驻时尚未建设。兴庆、金凤、西夏等区县政府在建设配煤中心时降低标准,敷衍应付,已建成的5个小型配煤中心,4个由简陋厂房改造而成,未配套抑尘设施”的问题。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

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

二、整改完成情况

(一)出台建设方案,明确建设标准。对照自治区《整改方案》、银川市《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清单中所列措施,市场监督管理局研究起草了《银川市清洁煤加工配送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并通过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印发,方案明确了包括配备喷淋设施、安装通风除尘风机、建设全封闭式厂房等十二条建设标准,指导各县(市)区建设高标准清洁煤加工配送中心。各县(市)区对标《银川市清洁煤加工配送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提出的12条标准完成了21家清洁煤加工配送中心建设,均通过环评验收或备案。

(二)全面排查煤炭基础底数,逐步取缔散煤经营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对在用散煤消费和散煤经营单位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建立台账,2019年初全市共摸排出422.9万平米推广面积,18.36万吨在用散煤消费使用量,排查出78家煤炭经营单位。截止目前,除21家清洁煤加工配送中心外,散煤销售点已全部取缔。

(三)加强责任落实,全力推进整改。为加快清洁煤加工配送中心建设,市蓝天办将清洁煤加工配送中心建设列入每季度大气污染防治监督检查重点;2019年7月,包抓副市长针对清洁煤加工配送中心存在问题进行调研,要求各县区政府加快推进建设高标准清洁煤加工配送中心;2019年10月,市蓝天办组织,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联合相关单位对清洁煤加工配送中心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指出各配煤中心存在的主要问题,在全市进行通报,确保各清洁煤加工配送中心建设达到标准要求。通过多次督导检查,各县(市)区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快建设进度,形成“检查、指导、整改”的责任落实工作机制,全力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三、公示时间

2020年9月10日-9月17日,共5个工作日。

四、其他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反馈。

联系电话:0951-5069570

联系地址:银川市新华西街236号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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