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不服本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银川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受理地址为:银川市市民大厅A区5楼5号窗口),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银川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