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
近日,灵武市开展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对农村食品市场进行了全方位检查。针对2019年3月初,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商务厅 、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对全区进行暗查暗访时发现的问题。本着“对标自查,举一反三,彻底整改,确保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的原则,组织灵武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与经济技术合作局立足各种职能职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和整改治理活动。
一、整改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为总体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原则,以开展专项整治为抓手,突出重点、查找问题,排查隐患、防控风险,引导我市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其经营行为,严查经营食品违法案件。通过追源头、查流向、端窝点、堵渠道等方法,严厉打击无证食品摊贩、销售过期变质劣质食品行为,切实深入开展农村地区食品安全整治,全面提升农村食品安全质量,让群众吃得放心。进一步净化我市食品生产经营环境,助推银川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
二、整治时间
2019年4月2日至2019年4月5日。
三、整治范围
(一)农村地区:农村中小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磨坊、油坊、糖坊、粉坊等、豆腐坊、牛羊杂碎加工点等农村“五坊一点”),乡村主流干道沿线的食品经营摊点、便利店、农家乐和农村婚丧嫁娶集体聚餐。
(二)农村集贸市场: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及其制品、肉制品、豆制品、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以及调味品批发销售经营者,场所内小餐饮、小超市、小食杂店。
四、整治重点
对照自治区五厅局督查暗访组检查银川市和永宁县存在的79个问题,各单位进行了自查自纠,严查我市农村食品市场是否存在经营过期食品问题;是否存在商标侵权及标识违规违法问题;是否存在无证无照或证照过期生产经营食品问题;是否存在经营“三无”食品问题;是否存在经营“山寨”假冒食品问题;是否存在“私屠滥宰”和擅自加工牛羊杂碎等6个方面的违法经营问题,同时要举一反三,并切实整改。
五、整治效果
共出动车辆57台次、执法人员212人次,共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户1565户次,其中:农业农村局对辖区内大型肉羊、肉牛养殖场、54家肉品经销店进行了突击检查,发现15起私屠乱宰行为,对14起农民自养自宰自销的行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对1起扎点经营的私屠乱宰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没收屠宰工具,罚款5000元。市场监管局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执法车辆34台次,检查经营户799户,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5份,立案1起;各乡镇检查712户。
(一)建立农村地区食品经营台账及问题清单,对存在问题销号整改。
一是各乡镇主要领导提高了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长期性和系统性的认识,主动过问、主动部署、主动研究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问题,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依据《灵武市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切实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二是各乡镇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建立了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台账,建立了问题清单,对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实施销号处理;三是发挥乡镇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对农村食品市场“五坊一点”进行了摸底调查和登记造册,及时查找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或转办,将问题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四是各监管部门把监管执法重心向农村下移。
(二)认真组织,务求实效。一是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农村地区以及集中交易场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积极加强沟通联系,消除监管缝隙,实现食品安全全方位、全链条监管,形成整治合力,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二是强化了宣传教育和引导,发放宣传材料12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20条,因地制宜采取行之有效的宣传措施,大力宣传银川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及中央六部委关于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精神。
来源:灵武市食安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