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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选购化妆品要“四注意”

时间:2024-01-25     

临近春节,天气日渐,银川各大商场化妆品专柜、化妆品专营店、美容美发(美体)机构纷纷推出赠品、免费、试用、打折等促销手段,以此来吸引消费者,众多爱美人士又在为如何选择适宜而又物美价优的化妆品而纠结。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冬季选购化妆品时,要切记科学、理性、安全三大要素,要选择适合自己肤质的化妆产品,切不能被各种促销活动蒙蔽双眼,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一是注意选购化妆品时,务必要先了解化妆品外包装标签标识内容。《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化妆品标签应标注以下重点内容:产品名称、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全成分;净含量;使用期限、使用方法以及必要的安全警示;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应当标注的其他内容。化妆品标签标识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和准确,进口化妆品可以直接使用中文标签,也可以加贴中文标签,加贴中文标签的,中文标签内容应当与原标签内容一致。

二是注意选购化妆品时,务必要根据季节性特点慎重选购适宜化妆品。冬季严寒,空气干燥、湿度小,皮肤因汗腺、皮肤腺分泌减少和失去较多水份而变紧发干,皮肤变得暗淡粗糙,缺乏弹性,产生皱纹,所以冬季护肤尤为重要。冬季一定要选择适宜自己的保湿类护肤品。不同年龄,要根据不同质特点选择和使用不同的化妆品。比如,中性肤适合选用净力较弱的洁肤品,同时应选用奶液、润肤霜等护肤品;油性肤应当选择净力较强的洁肤品,同时还应使用具有收敛性的化妆水;干性肤应使用含油脂成分的洁肤品,而且还应适当使用含油量较高的冷霜等护肤品,因为甘油的吸水性很强,使用后会使皮肤更加干燥,所以应忌用甘油类化妆品。

三是注意选购化妆品时,务必要看清化妆品专柜或外包装广告宣传内容是否有虚假或夸大宣传内容。《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化妆品标签禁止标注: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内容;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标注的其他内容。有的商家在化妆品包装和标签上违法违规加印广告用语,进行虚假或者夸大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四是注意发生化妆品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合法有效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消费者如发生化妆品不良反映症状,应及时与化妆品销售方或品牌方联系,告知其出现不良反应的相关信息,做好备案;也可以作为化妆品监测哨点的医疗机构就诊,通过该医疗机构报告不良反应,报告可做为维权依据;还可以向当地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或负责化妆品监管职能有关部门报告可能与使用化妆品有关的不良反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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