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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2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行政处罚十大典型案例(第二批)

时间:2022-08-30     

    2022年以来,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聚焦“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场监管风险和压力最大”等重点领域,加强统筹协调,查办了一批对违法分子有力震慑的“铁案”,让监管执法“长出利齿”。现将“铁拳”行动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银川市西夏区丽之健电子产品铺虚假宣传案

银川市西夏区丽之健电子产品铺以吸引中老年消费者体验的形式,宣传其经销的“丽福健”多功能家用锻炼器具有减肥、治疗或调理疾病的功效,该行为构成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给予当事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银川顺顺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案

银川顺顺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500ml装“美周三”牌金字料酒(生产日期/批号:2021-5-25),经依法抽样检验确认为不合格食品。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66元、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银川市兴庆区亿食健康管理中心虚假宣传案

银川市兴庆区亿食健康管理中心在向消费者推荐普通电子产品人体健康分析仪时,宣传该产品具有“修复治疗功能”“身体检测功能”“检测范围最多可以检测12大系统、253项脏腑…”等功效,构成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给予当事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宁夏臻和缘贸易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银川市金凤区宁夏臻和缘贸易有限公司通过微信朋友圈和广告彩页,对其销售的“道圣和”牌道圣康膜冷敷凝胶使用“康膜真的太好了,能替代药房70~80%的药”等具有疾病治疗功能的广告宣传用语,构成发布违法广告的违法行为。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给予当事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宁夏毅辉管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PVC-U建筑用排水管材案

宁夏毅辉管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PVC-U建筑用排水管材(型号:dn 50*en 2.0mm;生产日期/批号:2021-05-21),经依法抽样检验确认为不合格产品。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给予当事人没收1784米不合格PVC-U建筑用排水管材、罚款1.21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陕西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银川市解放东街分公司未明码标价、销售腐败变质食品案

陕西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银川市解放东街分公司营业场所的蔬菜区、水果区正在销售的大蒜、洋葱、“小金桔”等产品不明码标价,“精品彩椒”“精品青圆椒”“龙眼A级”3种商品有肉眼可见的明显霉变痕迹。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给予当事人罚款5.1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宁夏山逗子杂粮绿色食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案

银川市金凤区宁夏山逗子杂粮绿色食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腐竹段(生产日期/批号:2022-1-22)批次),经依法抽样检验确认为不合格食品。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151.2元、没收不合格腐竹段26kg、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八】永宁县杨和镇宁远商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案

永宁县杨和镇宁远商行销售的6瓶52°“海之蓝”白酒(规格:480ml;生产批号:4瓶为20210816;2瓶为20210116)经依法鉴定确认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因该案当事人系两年内第二次销售侵权商品,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给予当事人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海之蓝”白酒6瓶、罚款7.6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九】银川市兴庆区宁泰优居采耳保健服务部使用超期未检电梯案

银川市兴庆区宁泰优居采耳保健服务部使用超过检验有效期的电梯(编号:31106401042016110032)。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给予当事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银川市金凤区唯希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银川市金凤区唯希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发布的“炫白瓶水光”产品广告,使用“还原肌肤本色”“亮白抗氧化”的虚假宣传内容,构成发布违法广告的违法行为。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给予当事人罚款1.4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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