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银川市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打击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查处了一批有警示意义的典型案件,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现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一:银川市西夏区丽之健电子产品铺虚假宣传案
案情摘要 :2022年4月6日,银川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银川市西夏区丽之健电子产品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组织老年人免费体验,销售多功能家用锻炼器,存在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
经查,当事人向老年人宣传其经销的“丽福健”多功能家用锻炼器具有减肥、治疗或调理疾病的作用。该虚假宣传的行为,先后误导30名老年人购买了锻炼器,严重侵害了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属于对其经销商品的性能、功能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银川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虚假宣传的行为给予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银川市兴庆区亿食健康管理中心虚假宣传案
案情摘要 :2021年12月31日,银川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银川市兴庆区亿食健康管理中心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在销售保健品过程中,利用人体健康分析仪过程中,采取让老年人免费体检的方式,引诱老年人购买电子产品,存在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
经查,当事人虚假宣传其使用人体健康分析仪设备,具有“修复治疗功能”“身体检测功能”“检测范围最多可以检测12大系统,253项脏腑”等功能。先后为老年人消费者免费检测260多人次,利用人体健康分析仪检测结果推销保健品。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属于对其销售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银川市市场监管局对其虚假宣传的行为给予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宁夏臻和缘贸易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案情摘要 :2021年12月10日,银川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银川市金凤区宁夏臻和缘贸易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转发微信朋友圈信息和广告彩页,内容存在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
经查,当事人对其销售的“道圣和”牌道圣康膜冷敷凝胶的产品使用“康膜真的太好了,能替代药房70~80%的药”等具有疾病治疗功能的广告宣传用语,其疾病治疗功能无事实依据和来源证明。公司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在200多人朋友圈对膜冷敷凝产品进行虚假广告。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属于发布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宣传广告的违法行为,银川市市场监管局对其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给予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宁夏居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兴庆分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案情摘要 :2021年12月7日,银川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宁夏居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兴庆分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为销售其毫米波治疗仪产品,存在发布违法广告,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器械广告等违法行为。
经查,当事人在宣传毫米波疗法及销售该治疗仪过程中,向老年消费者发放印有“百全毫米波 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新华社《参考消息》,品牌年度合作伙伴”的虚假宣传单页,宣传单页与产品使用说明书所列适应范围不符;发布的广告未经相关部门审查等违法行为。印制含有虚假内容的宣传单页500张,广告费用3000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属于发布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器械广告、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银川市市场监管局对其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器械广告、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给予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银川市西夏区弘艾万家艾灸馆同心北街店销售不合格产品案
案情摘要 :2021年12月21日,银川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联合公安机关对银川市西夏区弘艾万家艾灸馆同心北街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
经查,当事人销售的艾熏蒸子午坐产品过程中,采取免费向老年人消费者提供体验的方式推销产品。执法人员对销售的产品进行了质量抽样送检,经宁夏计量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产品质量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安全的强制性产品质量标准,为不合格产品。38台不合格艾熏蒸子午坐产品涉案货值4.371万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银川市市场监管局对其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4.731万元的行政处罚,对不合格的38台产品予以没收。
案例六:银川市西夏区领购网线下导购店假冒专利案
案情摘要 :2021年12月21日,银川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联合公安机关等部门对银川市西夏区领购网线下导购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保健产品存在假冒专利的违法行为。
经查,当事人销售的天羽牌天羽保健口服液产品的外包装上印有“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部队飞行员保健品”“产品研制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九五八六三部队”字样,外包装盒右上角还印有“国家专利产品(空军发明)专利号字样”,但该产品专利权已于2005年2月16日终止,销售的保健品标注无效专利标识。违法销售16盒,违法所得3984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属于对其销售的保健口服液产品包装上标注无效专利标识的违法行为,银川市市场监管局对其假冒专利的行为给予罚款5976元的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3984元。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不法商家利用老年人对保健品的迫切需求,通过免费试、夸大讲、诱骗购等手段诱导老年人高价购买其保健产品和服务,严重损害了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广大中老年消费者在购买相关食品、产品时,请不要盲目购买存在虚假宣传行为的保健产(商)品,提高自身防骗意识。
特此提醒广大老年人切记:如遇此类涉及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平台或登录全国12337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线索举报平台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