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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夏区分局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公告

时间:2023-05-19     



查,宁夏沧孟商贸有限公司等215家公司及分支机构(名单见附件)成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上述企业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2023年4月10日、4月12日我局分别在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政府官网、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告送达了《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夏区分局拟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公告》,告知上述企业我局拟做出吊销营业执照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在法定期限内上述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上述公司及分支机构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上述企业应于本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停止经营活动,依法组织清算。清算结束后30日内,由清算组或主办单位依法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其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应当停止经营活动,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同时,其投资设立的相关企业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

上述企业在其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查无下落,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现予以公告送达。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即视为送达,上述企业如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在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银川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银川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夏区分局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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