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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兴庆区宏锦百货超市(高迎春)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案接受调查询问公告

时间:2023-09-01     

银川市兴庆区宏锦百货超市(高迎春):

本局于20220915日,对你店位于银川市兴庆区新华东街南侧东方悦小区42号商住楼内的银川市兴庆区宏锦百货超市内查获“口子窖”(12瓶,40.8%vol,400ml)、“舍之道”(10瓶,50%vol、500ml)、“水井坊”(8瓶,52%vol、400ml)、“汾酒玻瓶”(20瓶,53%vol、475ml)、“五粮液八代(8瓶,52%vol、500ml)、“海之蓝”(10瓶,52%vol、480ml)、“天之蓝(2瓶,52%vol、480ml)五粮春(11瓶,50%vol、500ml)西凤酒(11瓶,45%vol、500ml)老白汾酒15年(4瓶,53%vol、475ml)习酒1988(4瓶,53%vol、500ml)舍得(3瓶,52%vol、500ml)经上述品牌白酒商标所有人向我局出具产品鉴定报告,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因无法联系到你,且你位于银川市兴庆区新华东街南侧东方悦小区42号商住楼内的银川市兴庆区宏锦百货超市已停止经营,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第三款及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予以公告,限你在看到本公告后立即到我局接受调查处理,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联系人:蔡正楠、宛永强  电话:0951-5615325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利民街205号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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