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三)项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以及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申请,本局决定对银川青春订制健康管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涉嫌发布违法广告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当事人:银川青春订制健康管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案 由:银川青春订制健康管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涉嫌发布违法广告案
时 间:2024年2月5日上午09时30分
地 点: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区分局二楼党建会议室(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北街220号)
申请参加听证旁听的人员,请在2024年2月4日18时00分前向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区分局政策法规岗申请。
联系方式: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区分局政策法规岗(0951-3056336)
特此公告。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