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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银川市金凤区小时候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培训、考核电梯安全员的通报批评

时间:2024-05-10     


为进一步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单位主要负责人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责任,有效预防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74号),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前期监督检查发现未按规定培训、考核电梯安全员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银市监处罚(2024)102052号

案件名称:银川市金凤区小时候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培训、考核电梯安全员案

被处罚对象名称:银川市金凤区小时候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100MA76KR9H48

被处罚单位法定代表人:高紫祯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明,银川市金凤区小时候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是该公司电梯的使用单位。2024年3月6日,执法人员到当事人公司对其电梯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未制定完整的2024年培训计划,同时存在培训记录不规范和未见考核记录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现场制作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记录表》并当场下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银市监特令(2024)第10202008号),责令当事人于2024年3月15日前制定完整的2024年培训计划、规范记录培训记录、提供考核记录。

行政处罚依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八十四条

行政处罚内容:通报批评

行政处罚机关: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区分局

行政处罚时间: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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