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开展第七届宁夏回族自治区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5〕112号)精神,经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拟推荐银川市9家企业、10名个人参与自治区第七届质量奖及质量贡献奖评选,现予以公示。
一、拟推荐第七届质量奖组织(9家)
1.宁夏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宁夏隆基宁光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3.宁夏沃福百瑞枸杞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4.宁夏兴唐米业集团有限公司
5.宁夏塞上牧源牧业有限公司
6.西北轴承有限公司
7.宁夏共享机床辅机有限公司
8.宁夏赛马水泥有限公司
9.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银川车站客运车间
二、拟推荐第七届质量贡献奖个人(10名)
1.门光誉(宁夏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李永新(共享铸钢有限公司)
3.田权(蒙牛乳业宁夏有限公司)
4.潘泰安(宁夏沃福百瑞枸杞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5.陆文静(百瑞源枸杞股份有限公司)
6.赵迎晨(宁夏第二建筑有限公司)
7.黄森(宁夏中欣晶圆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8.袁园(宁夏志辉源石葡萄酒庄有限公司)
9.陈文婷(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10.王小峰(宁夏恒生西夏王酒业有限公司)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8月14日(不含双休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反映至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接受电话反映时间为公示期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个人反映情况的要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方便核实。若所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属实并影响推荐的,将按规定取消有关组织或个人的参评资格。
联系人:陈浩
联系电话:(0951)5069570
邮箱:zlglk-301@163.com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解放东路104号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