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局,市局相关科室、稽查大队: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运用“双随机”监管模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我市节日期间重点领域安全。按照《银川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银市场监管发〔2018〕1号)的安排部署,决定开展餐饮、特种设备、企业三个领域节前“双随机”抽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8年1月30日至2月28日。
二、工作内容
(一)餐饮监管领域
按照国家食药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飞行检查暂行办法》有关要求,组织开展2018年春节期间年夜饭“双随机”督查检查, 重点对大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年夜饭报备情况,农村集体聚餐报备情况以及集体用餐活动集中的宗教场所(庙会)或游园会进行抽查,保障市民节日消费安全。
(二)特种设备监管领域
根据《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开展针对人员聚集场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加气站为重点的“双随机”督查检查,督促落实全市“两节、两会”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部署,排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
(三)企业监管领域
按照《自治区工商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全区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工商企监字〔2018〕5号)对连续两年未年报企业开展一次“双随机”抽查工作。,积极有序地推进对连续两年未年报企业的清理工作,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从而实现唤醒一批,规范一批,注销一批,净化市场环境的目标。
三、工作步骤
(一)随机抽取,分派认领(1月30日至1月31日)。市局
将使用“银川市市场监管局双随机系统”,从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名录库中按3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取;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名录库中按8%随机抽取;从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库中按照20%的比例随机抽取连续两年未年报的企业,按照属地原则随机抽取各辖区执法人员,并随机进行匹配,通过“双随机系统”分派到各执法人员,被抽中的执法人员登陆各自账号分别认领。
(二)逐户核查,认真清理(2月1日至2月25日)。各分局要认真对照市局随机抽取的企业名单,精心组织各辖区执法人员,逐户进行现场核查、拍照取证,由两名执法人员签字并认真填写《核查记录表》
(三)统计汇总,及时公示(2月26日至2月28日)。各分局及时将“双随机”抽查情况进行统计,并认真进行总结,填写《抽查情况公示表》,统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进行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统筹推进,确保“双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落实到位。
(二)扩大宣传,营造氛围。要采取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多种形式、多种途径扩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企业要依法依规加大查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提高企业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认知度,增加企业守法经营的自觉性,为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开展督查,确保实效。市局“双随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此次“双随机”抽查工作进行督查,并将抽查工作完成情况以及总结上报情况,作为对各分局各部门第一季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的一项重要工作,要确保此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附件:1.2018年春节期间年夜饭“双随机”督查检查方案
2.特种设备重点使用单位节前“双随机”检查方案
3.对连续两年未年报企业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18年春节期间年夜饭“双随机”
督查检查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两节”期间餐饮安全监管,强化风险防控,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市局将组织开展2018年春节期间年夜饭“双随机”督查检查,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两节”期间食品安全为目标,以“依法、审慎、及时、客观、公正”为原则,按照国家食药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飞行检查暂行办法》有关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检查人员与被查单位“双随机”,坚持采取突击执法检查,确保检查工作掌握实情,取得实效。
二、时间安排
2018年2月1日至2018年2月10月。
三、组织实施
(一)成立检查人员库。成员包括:市局餐饮安全监管科人员和各分局食品科人员组成。
(二)成立检查小组。本次督察检查设立4个小组,每个检查小组由检查人员库成员共2人组成。检查小组成员在【银
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系统】随机抽取。
(三)被查餐饮服务单位按照【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系统】中所有大型餐饮服务单位的3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取。
(四)具体检查要求。
1.检查前各组检查人员要认真学习、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要求,分解细化检查内容、检查方式,落实工作责任;
2.检查时要采取突击现场检查、随机选择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检查,如实填写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双随机”执法检查记录(见附件1),记录存在的问题,明确处理意见;
3.检查小组应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检查情况,并要求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检查小组应予以注明;
4.检查结束后,检查小组应当汇总检查记录,在5日内通报被检查餐饮服务单位。内容包括:检查过程、现场状况、发现问题等,并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
四、检查重点
(一)重点检查对象
大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年夜饭报备情况,农村集体聚餐报备情况以及集体用餐活动集中的宗教场所(庙会)或游园会。
(二)重点内容
1.食品原料索证索票情况。查看食品、食品原料及食品相关产品的购进票据是否齐全,台账登记是否完整。重点查看各类肉品、海鲜类等食品材料购进票据,认真查看“两证两章”。
2.查看餐饮单位软硬件设施、设备状况,重点查看各个专间、清洗消毒设备是否与承办年夜饭数量相适应。
3.查看餐饮单位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情况,重点查看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情况,查看各项应急预案是否完备。
4.重点检查餐饮单位食品添加剂管理情况。重点查看食品添加剂管理是否落实“五专”要求。
5.查看食品留样管理情况。监督餐饮服务单位对超过100人的一次性集体聚餐,凉菜和热菜都要进行规范留样,并做好记录。
6.查看年夜饭和集体用餐备案情况。对一次性就餐人数超过100人的集体用餐活动和年夜饭承办情况实行备案管理,各餐饮单位要主动将节日期间100人以上的聚餐和年夜饭预订情况如实到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所报备。特别是农村家庭50人以上集体聚餐要按照《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指导意见》进行管理,庙会等宗教场所聚餐情况要随时掌握,并按照《宁夏宗教场所食品安全管理十项规定》要求做好宣传管理工作。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
五、结果处理
对检查中发现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能当场纠正的,告知被检查单位当场予以整改;需要责令改正的,提出整改要求,制发责令改正通知书,督促其整改到位;需要立案查处的,由所在地监管部门依法按程序处理;涉及重大案件或跨地区案件的,移交市局稽查大队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违法行为要及时通报和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和处理结果及时书面报送市局餐饮安全监管科。
六、结果公示
此次督察检查结果将在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进行公示(http://www.ycscjgj.gov.cn)
七、相关要求
1.检查过程要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客观记录存在的问题,如实反映检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得含糊或隐瞒,对查实问题不处理、不公开、不上报,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市局将“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作为推动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手段,各局要做到严要求、动真格、务求实效。
3.请各分局在2018年2月9日将检查总结报市局。
市局餐饮科联系人:李楠,电话:4080503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双随机”执法检查记录
被检查单位 名称 |
|
|
|
地址 |
|
|
|
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或业主) |
|
检查事由 |
|
||
检查时间 |
|
||
检查情况(包括现场状况、存在问题等): |
|||
处理意见: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签名:
年 月 日 |
|||
检查组成员签名:
年 月 日 |
附件2:
特种设备重点使用单位节前“双随机”检查方案
“春节”将至,为进一步督促落实全市“两节、两会”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部署,排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针对人员聚集场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加气站为重点的“双随机”督查检查,方案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8年1月30日至2018年2月15日
二、检查人员抽选方式
通过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平台,本次检查行动将抽取6名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能力和执法资格的监管人员组成检查组,其中两人从市局特设科随机摇号抽选,另外四人从各分局特设科随机摇号抽选。
三、被检查企业抽选方式
(一)抽选范围
本次检查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从双随机名录库中的属于人员聚集场所或加气站的单位名录中抽选。
(二)抽选比例
1.通过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平台,从103家属于人员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中按8%随机摇号抽取8家。
2.通过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平台,从42家加气站中按8%随机摇号抽取3家。
四、检查内容
(一)针对人员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一是检查电梯安全运行及管理状况,对未设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或无持证安全管理人员、不能严格落实电梯安全管理各项制度、使用超期未检电梯、未开展电梯日常检查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二是检查大型游乐设施安全使用管理状况,着重检查运营单位是否使用合法制造并经检验合格的设备,是否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或专职持证安全管理人员,并保证设备运营期间至少有1名安全管理人员在岗。是否开展运营前试运行检查、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定期安全检查并如实记录,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处理。作业人员是否严格按照设备乘用范围要求向乘客提供服务,并在运行前向乘客告知安全注意事项,检查确认安全装置。
(二)针对加气站,一是检查加气站是否按照《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要求开展定期安全检查和年度检查,排查和确定重点危险源特种设备,积极开展隐患治理;二是检查加气站是否具备气瓶充装单位资质条件并严格实施气瓶检验报废制度和充装前后检查记录制度;三是严厉打击违规充装、无证充装、流动充装,使用翻新、报废、未经检验合格气瓶(重点是液化石油气钢瓶)等违法行为。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表
(电梯使用情况检查项目表)
类别 |
检查 项目 |
检查项 |
检查内容 |
电梯 |
作业人员 |
1 |
现场作业人员是否具有有效证件 |
使用登记及警示标记 |
2 |
是否有使用登记标志,并按规定固定在电梯的显著位置,是否在下次检验期限内 |
|
3 |
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是否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
||
安全装置 |
4 |
电梯内设置的报警装置是否可靠,联系是否畅通 |
|
5 |
抽查呼层、楼层等显示信号系统功能是否有效,指示是否正确 |
||
6 |
门防夹保护装置是否有效 |
||
7 |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入口处急停开关是否有效 |
||
8 |
限速器校验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 |
||
维保情况 |
9 |
是否有有效的维保合同,维保资质及人员资质是否满足要求 |
|
10 |
是否有维保记录,并经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维保周期是否符合规定 |
||
节假日值班 |
9 |
节假日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落实情况 |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表
(大型游乐设施使用情况检查项目表)
类别 |
检查 项目 |
检查项目编号 |
检查内容 |
大型游乐设施 |
作业人员 |
1 |
现场作业人员是否具有有效证件 |
使用登记及警示标志 |
2 |
是否有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按规定固定在显著位置,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 |
|
3 |
是否设有显著的警示标志,进出口是否设有显著的乘客须知和身高标尺等安全标志 |
||
安全装置 |
4 |
抽查配备的安全带、安全压杆等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有效 |
|
5 |
抽查座舱舱门锁紧装置是否有效 |
||
运行情况 |
6 |
抽查运行、检修记录是否及时填写 |
|
节假日值班 |
9 |
节假日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落实情况 |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表
(锅炉使用情况检查项目表)
类别 |
检查项目 |
检查项目编号 |
检查内容 |
锅炉 |
作业人员 |
1 |
现场作业人员是否具有有效证件 |
使用登记及 检验标志 |
2 |
是否有使用登记证,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 |
|
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 |
3 |
液位(面)计是否有最高、最低安全液位标记 |
|
4 |
安全阀是否有有效的校验报告或标记 |
||
5 |
压力表是否有有效的检定证书或标记 |
||
运行情况 |
6 |
水位、压力是否在允许范围内 |
|
7 |
是否及时填写运行记录 |
||
水(介)质 处理 |
8 |
是否有水(介)质化验记录和定期水质化验报告 |
|
节假日值班 |
9 |
节假日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落实情况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
(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情况检查项目表)
类 别 |
检查 项目 |
检查项 目编号 |
检查内容 |
单 位 安 全 管 理 |
机构 及 制度 |
1 |
是否建立安全管理机构或专兼职管理人员 |
2 |
是否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
||
3 |
是否建立事故应急措施、救援预案并有演练记录 |
||
设备 档案 |
4 |
是否建立设备档案,是否齐全,保管是否良好 |
|
5 |
所抽查设备的定期检验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检验报告中所提出的问题是否整改 |
||
6 |
所抽查的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有记录 |
||
人员 档案 |
7 |
抽查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 |
|
8 |
是否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记录 |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表
(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情况检查项目表)
类别 |
检查 项目 |
检查项 |
检查内容 |
充装 |
许可资格 |
1 |
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发生变更是否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
2 |
是否超范围充装 |
||
作业人员 |
3 |
现场作业人员是否有有效证件 |
|
质量安全 管理 |
4 |
是否有充装活动记录 |
|
设备条件 |
5 |
所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是否办理使用登记,并有有效的定期检验报告 |
|
充装气瓶 要求 |
6 |
抽查是否对自有产权气瓶办理使用登记 |
|
7 |
抽查已充气气瓶上标志、漆色是否符合规定 |
||
8 |
抽查是否充装超期未检、超过使用年限以及使用过的非重复充装气瓶 |
||
节假日值班 |
9 |
节假日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落实情况 |
附件3:
对连续两年未年报企业开展“双随机”
抽查工作方案
按照《自治区工商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全区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工商企监字〔2018〕5号)和《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银市场监管发〔2018〕1号)要求,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能,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辖区内连续两年未年报企业开展一次“双随机”抽查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抽查,积极有序地推进对连续两年未年报企业的清理工作,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从而实现唤醒一批,规范一批,注销一批,净化市场环境的目标。
二、工作时限
2018年2月1日至2月15日。
三、工作内容
(一)随机抽取,分派认领(2月1日至2月2日)。
1.市局将使用“银川市市场监管局双随机系统”,从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库中按照20%的比例随机抽取连续两年未年报的企业,按照属地原则随机抽取各辖区执法人员,并随机进行匹配,通过“双随机系统”分派到各执法人员,被抽中的执法人员登陆各自账号分别认领。
(二)逐户核查,认真清理(2月3日至2月13日)。各分局要认真对照市局随机抽取的连续两年未年报企业名单,精心组织各辖区执法人员,逐户进行现场核查、拍照取证,并认真填写《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清理核查记录表》,由两名执法人员签字,所属部门盖章后交于分局汇总留存,作为下一步吊销企业的书面证据。
(三)统计汇总,及时公示(2月14日至2月15日)。各分局及时将“双随机”抽查情况进行统计,并认真进行总结,填写《两年未年报企业“双随机”抽查情况公示表》,上报至市局企业个体监管科。由企业科汇总后,统一在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进行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各局要高度重视,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统筹推进,确保对连续两年未年报企业“双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落实到位。
(二)宣传引导,督促整改。各局在抽查时,如企业确属不再经营,要积极引导企业到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注销手续;如企业仍在正常经营,要督促其尽快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补报年报,经市局统一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企业从“经营异常名录”中移出。
(三)开展督查,确保实效。市局届时将对此次“双随机”抽查工作进行督查,并将抽查工作完成情况以及总结上报情况,作为对分局第一季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的一项重要工作,要确保此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编号:第 号
银川市市场监管局企业清理检查记录表
企业名称 |
|
||||
注册号 (信用代码) |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
电话 |
|
||
经营地址 |
|
||||
检查人员 |
|
执法证件号码 |
|
||
检查人员 |
|
执法证件号码 |
|
||
现场检查 情况 |
检查人员于2018年 月 日对 ,位于 的经营地址进行检查时发现:
检查人员: 年 月 日
见 证 人: 年 月 日 |
||||
市场监管所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按实际抽查情况填写抽查结果:1、正在经营;2、已注销;3、经实地核查,无此企业。)
两年未年报企业“双随机”抽查情况公示表
填表单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社会统一代码 |
企业名称 |
抽查结果 |
1、 |
|
|
|
2、 |
|
|
|
3、 |
|
|
|
4、 |
|
|
|
5、 |
|
|
|
6、 |
|
|
|
7、 |
|
|
|
8、 |
|
|
|
9、 |
|
|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