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局,市局各科(室、中心)、稽查大队: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作出《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27周年。为深入推进平安银川建设,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支持政法综治工作的积极性,努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氛围,市综治办定于4月份开展以“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共建共享平安家园”为主题的“政法综治宣传月”活动,根据银川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政法综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18年“政法综治宣传月”宣传活动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政法综治宣传月”
宣传活动方案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政法综治宣传月”宣传活动方案
为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自治区、银川市政法工作会议及平安银川会议精神, 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和平安银川建设,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共同参与平安银川、法治银川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力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共建共平安的浓厚氛围。根据2018年银川市“政法综治宣传月”宣传主题和宣传重点,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主题
以“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共建共享平安家园”为主题,大力宣传治安防范常识,开展公共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群众更加了解和熟悉中央和区、市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方针、政策,更加理解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重要意义,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打造平安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浓厚氛围,为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和全市“两个率先”奋斗目标的顺利实现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宣传活动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4月8日至4月10日)。按照宣传月活动安排和任务分工,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宣传重点,制定部门宣传活动方案。
(二)集中宣传阶段(4月8日至4月24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组织参加银川市集中宣传日活动和政法综治宣传进社区活动。
(三)宣传总结阶段(4月23日至4月25日)。各责任部门对开展“政法综合宣传月”活动进行总结并上报市局政策法规科。
三、宣传重点内容
宣传活动中,要围绕宣传活动主题,重点宣传以下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党的十九大关于政法综治等方面的战略部署。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完成对现行宪法的第五次修改,影响深远。全局干部要充分利用干部网络学习平台,认真学习宪法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时完成相关课程的学习,在全局内营造一种尊重宪法、遵守宪法的浓厚氛围。
责任部门:各分局,市局各科(室、中心)、稽查大队
(二)大力宣传涉众型经济犯罪及新型互联网金融领域犯罪防范常识。宣传依法打击黄赌毒拐骗、网络传销、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等各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排查整治社会治安乱点、解决突出治安问题的成效。
责任部门:各分局、综合、中小稽查大队,网络商品交易和市场监管科、直销监管和传销打击科
(三)广泛宣传食品安全常识。结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重点宣传食品安全常识、群众安全饮食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的常识。
责任部门:各分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食品协调应急管理科、餐饮安全监管科、食品安全稽查大队、食品快检中心
(四)广泛宣传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常识。重点宣传药品、医疗器械及化妆品安全常识、群众安全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及化妆品的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的常识。
责任部门:各分局、药品安全监管科、医疗器械监管科、保化监管科、药械、保化稽查大队
(五)广泛宣传特种设备安全常识。重点宣传特种设备安全常识、突发事件自防自救知识,常见存在安全隐患特种设备的辨别方法以及应对防护措施。群众安全使用特种设备的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的常识。
责任部门:各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科、工特稽查大队
(六)开展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宣传。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及铁路安全常识和防铁路交通事故等内容,宣传高铁安全常识。
责任部门:各分局、中小稽查大队
四、宣传形式
(一)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关于政法综治、社会治理、法治建设、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战略部署,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讲座、自学的方式,增强干部职工法治理念。
(二)参加集中宣传日活动。全市集中宣传日活动定于4月15日(星期日)上午在金凤区悦海商业广场举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各责任部门要紧扣宣传主题,结合职能工作,采取摆放宣传展板、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宣传工作。各分局积极参加各辖区组织的集中宣传。
(三)结合银川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强化普及食品安全相关法律知识。各分局采取知识讲座、现场答疑、信息提示等贴近群众的形式走进社区,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食品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的重视,增强群众对食品安全事故的防范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分局,市局各科(室、中心)、稽查大队要把“政法综合宣传月”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制定方案、明确任务、有计划、有组织广泛深入地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二)创新宣传方式。通过集中宣传和进社区活动,并利用报刊、网站等媒体宣传报道。同时,各单位还要积极利用网络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做好政法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的宣传。
(三)强化宣传效果。以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在宣传形式上求声势,在宣传效果上求实效,强化广大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热情,尤其要切实提高群众对银川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率。确保宣传活动达到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共建共享平安家园的政法综治宣传工作目的。
(四)及时总结。各责任部门要严格按照宣传任务分工,狠抓落实,在宣传月结束后,对宣传月活动进行认真总结,突出宣传活动亮点,形成文字材料,于4月25日前将宣传活动安排部署情况、宣传活动工作总结和见证性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市局政策法规科。
联系电话:5069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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