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中国消费者协会与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关于开展“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的号召,切实为消费者推荐“诚信好、质量好、性价比好、购物体验好、售后服务好、投诉处理好”的优质商品与服务,进一步推动消费供给提质升级、优化消费市场秩序、提升消费维权效能、共建安全放心消费环境,银川市消费者协会特决定开展2025年“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现诚挚邀请全市符合条件的经营者踊跃参与,携手共筑满意消费环境。
一、活动名称
“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25年9月15日—10月15日
三、活动原则
本次活动严格遵循“秉持公益、经营者自愿、消协倡导、质量优先”的指导原则,全程不收取经营者任何费用,确保活动公益性与公信力。
四、活动特色
本次活动以“品质优先”为核心导向,聚焦“诚信好、质量好、性价比好、购物体验好、售后服务好、投诉处理好”六大关键维度,不单纯以折扣、满减等价格优惠为主要吸引手段。通过银川市及各县(市)、区消费者协会全程加强社会监督,向广大消费者精准推荐可信赖的产品与服务,真正让消费者在活动中得实惠、享便利,共同营造“放心消费、满意消费”的良好氛围。
五、活动形式
(一)线上活动。线上活动依托大型电商平台组织开展,于2025年9月15日0时开始。参与活动的大型电商平台需履行以下义务:
1.单独设立“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专区,并规范使用活动专用标识;
2.在专区页面显著位置明示参加活动的商户名称、商品/服务品类及具体优惠举措,确保信息透明可查;
3.活动启动前,可先行推广活动内容、经营者服务承诺、购物指引等信息,充分激发消费者购物意愿。
(二)线下活动。线下活动在辖区消协组织的指导下,以经营者自主开展为主要形式,重点覆盖全市核心商圈、特色商业街区、品牌门店(柜台)等线下消费场景。参与活动的经营者需做到:
1.可在门店(柜台)入口、收银台等醒目位置悬挂“3·15金秋购物节”专用标识,张贴活动统一海报;
2.在经营场所内明确公示参与活动的商品/服务品类、门店名称及相关服务承诺,方便消费者识别;
3.结合经营特色开展线下体验、服务讲解等配套活动,提升消费者现场购物体验。
六、参与方式
(一)资格条件
参与活动的经营者须经消协组织审核通过后方可加入。同时需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已申请成为全国消协智慧3·15投诉平台的和解企业(可通过网址搜索“https://315.cca.org.cn/#/home”按提示进行申请);
2.原则上为线下无理由退货商家或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
3.2024年以来无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舆情;
4.参加活动的产品在2024年以来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没有出现抽检不合格情况。
符合以上条件的经营者,可以选择一个或多个商品/服务申请参与活动。
(二)报名方式
经营者需填写《“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经营者申请表》(附件1)及《2025年“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经营者承诺书》(附件2),前往所在地消费者协会报名,各消协联系电话如下:
兴庆区消费者协会:4110315
金凤区消费者协会:5054315
西夏区消费者协会:2084315
永宁县消费者协会:8012315
贺兰县消费者协会:8066315
灵武市消费者协会:4020315
银川市消费者协会:4101315
参与活动的大型电商平台,可直接联系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交易监管科报名,联系电话:4108126。
(三)报名时间
2025年9月3日至9月10日(工作日),具体时段为: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四)服务承诺
参与活动的经营者须提前作出签署《2025年“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经营者承诺书》(附件2),明确承诺严格遵守活动规则、保障商品/服务质量、兑现优惠举措、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等内容(具体承诺条款详见附件2)。
(五)资格审核
消费者协会将依据本邀请函明确的“资格条件”,对报名经营者的资质、信用记录、产品质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审核结果将在 2025年9月12日前告知经营者。
(六)活动开展
审核通过的经营者,可自2025年9月12日后启动宣传预热;9月15日活动正式启动后,需规范使用活动专用标识及宣传物料,严格按照承诺开展经营活动,直至活动结束。
七、活动专用标识和宣传海报的使用
中国消费者协会统一向各级消协组织及审核通过的经营者提供“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专用标识及海报模板,经营者需按以下要求规范使用:
(一)海报内容
经营者的宣传海报由专用标识和以下内容构成:
1.参与活动的经营者全称、具体参与的商品/服务品类、优惠举措及门店名称;
2.经营者售后服务电话、“全国消协智慧3·15”投诉平台二维码;
3.活动期限(2025年9月15日—10月15日);
4.冒用“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标识的法律责任;
5.明示公益性活动属性,消协组织不收取经营者费用,消协组织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但不对商品和服务质量等担保。
(二)宣传要求
1.活动专用标识和海报只能在专属网页、线下经营场所或相关活动推广中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场景;
2.需完整使用标识及海报全部内容,不得擅自分割、删减、修改标识图案或海报文字信息,不得通过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3.活动专用标识仅可用于活动整体宣传,不得直接印制或粘贴于具体商品/服务本身。
(三)使用期限
“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结束后(2025年10月16日0时起),经营者须立即停止使用活动专用标识及海报,不得再将其用于进行商品/服务的商业宣传、促销等营利性行为。
八、活动监督
银川市及各县(市)、区消费者协会将依法加强对参加活动的经营者开展全程社会监督,重点核查以下内容:
1.经营者是否兑现公开承诺(含商品/服务质量、优惠举措、售后服务等);
2.是否存在虚假宣传、哄抬价格、以次充好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针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将按以下方式处理:
1.未兑现承诺的,消费者协会将第一时间约谈经营者,并督促其整改;
2.整改不力、拒不改正的,立即取消本次活动参与资格,并向社会公示;
3.存在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坚决予以曝光并取消今后参与消协组织相关活动的资格;
4.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的,及时移送行政机关依法查处;
5.情节恶劣、损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协组织将支持消费者提起诉讼或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期待全市符合条件的经营者积极参与,与银川市消费者协会携手,共同打造安全、放心、优质的消费环境,为推动地方消费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附件:1.“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经营者申请表
2.2025年“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经营者承诺书
3.活动宣传海报式样(消协组织)
4.活动宣传海报式样(消协组织+经营者)
5.活动宣传海报式样(经营者+消协组织)
银川市消费者协会
2025年9月3日
附件1.“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经营者申请表.docx
附件2.2025年“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经营者承诺书.docx